水稳拌合站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 工程中需要租用乙方机械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揽标的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使用的机械名称、型号及规格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工作制 |
|
操作手 |
水稳拌合站 |
WCB500 |
8小时/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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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沥青拌和站 |
LB1500 |
8小时/天 |
|
1 |
第二条:承揽工期
乙方机械到达甲方施工场地后 年 月 日起至 __年 月 日止,如甲方工期延期,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承揽费用
水稳按每立方米3.7元或每吨1.6元计算承揽费用,甲方所修道路长为10公里,宽为50米,厚度为0.4米,共200000m³。沥青按每吨17元计算承揽费用。灰土、沥青甲方付单程运费及吊车安装费用(运费和吊车安装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定),所定价格不含税,税金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____元人民币的预付款,如甲方毁约或违约,预付款归乙方所有;水稳拌合站设备租赁结算为开始拌料当天起算,每十天结算一次,不得拖欠,如拖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执行所产生的利息。沥青租赁结算为先预付2万吨拌合料款,待生产完2万吨后每十天结算一次,不得拖欠。
第五条:甲方职责
1、提供拌合设备进场的基础及生产后的水、上料装载机、拌合站所需人工、拉料的自卸车等。
2、负责对乙方机械施工作业安排,但需提供安全工作环境,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要求乙方操作人员违反机械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六条:乙方职责
1、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且设备每月必须保证甲方正常使用时间在27天以上且乙方设备每月有3天的维修。
2、在承揽期间,乙方只负责提供稳定土拌合设备、操作员,其它一切由甲方提供。
3、承揽期间操作员应精心保养设备,使设备状况完好。设备在承揽期内发生故障,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
4、乙方人员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并做好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甲方违章指挥并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操作人员由甲方负责就餐、住宿,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现场指挥的总体调度,严格遵守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按甲方所要求的配合比例进行生产,并应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配合比的调整,所生产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固甲方对所生产的稳定土质量负全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及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如乙方拌和站进场后一个月内未进行生产或不论何种原因导致不能生产,甲方应赔偿乙方40万元及设备进场、出场的搬迁吊运费用。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如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须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拌和站生产拌料发生地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完毕付清款项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水稳拌合站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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